揀律所

按事務類型揀律師行,委聘前先核驗執業資格

在香港揀律師行,先查哪些官方資料

先查香港律師會(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)的官方名錄。名錄有兩個入口:一是 Law List,二是可線上檢索的 Law Directory。兩者都是律師會為協助公眾及會員識別和查找「已在律師會登記」的律師、外地律師及律師行而設。查完名錄,還要用可靠方式直接聯絡名錄上所列的那家律師行或那位律師,才算完成基本核實。

Law List 與 Law Directory 分別是什麼

Law List 是律師會出版的官方名錄,用途很單一:讓公眾和律師會會員識別、查找在律師會登記的 solicitors、foreign lawyers 和 law firms。它是一份查冊工具,不是評級榜單。

Law Directory 是對應的線上檢索介面,可按三個條件搜尋律師行:執業範疇(area of practice)、律師行名稱(firm name)、地點(location)。

要留意適用範圍:這套名錄涵蓋的是律師會登記的律師、外地律師及律師行。大律師(barrister)的名冊不在這個範圍內,如果你要委聘的是大律師,不能用這份名錄去核對。

查到一筆紀錄後,可以核對哪些欄位

Law Directory 的每一筆搜尋結果都提供以下資料:

可核對欄位 實際用處
律師行名稱 與你收到的報價單、委託書上的名稱逐字比對
地址 確認你所面對的辦事處地址與名錄一致
電話號碼 用名錄上的號碼回撥,不要用來電顯示或訊息裡留下的號碼
傳真號碼 名稱、地址之外的第二個交叉比對點
網站 檢查網址是否與名錄所列相同
電郵地址 核對發信人的網域是否屬於名錄所列網址
聯絡人姓名 確認自稱代表該行的人與名錄所列聯絡人吻合

這七項構成了第一步可以自己完成的核對清單。任何一項對不上,都不代表一定是詐騙,但足以構成一個你必須先問清楚才繼續的理由。

第三步:核實時要做的兩個動作

律師會在 Scam Alert 頁面的指引中,把核實拆成兩個動作。

第一,查冊。你可透過律師會網站的「Find Legal Service」欄位核實對方的執業身分;如涉及仲裁或調解服務,則改用「Arbitration Services」或「Mediation Services」欄位,視情況選擇。

第二,自行盡職審查。具體做法是以可靠方式,直接聯絡 Law Lists 上所列的該律師行或該律師/外地律師。

這裡的關鍵是「直接」二字:不要用對方主動提供給你的電話、電郵或即時通訊帳號回覆,而是回到官方名錄取得聯絡方式,再主動打過去或發信過去。

這些官方資料不保證什麼

官方材料寫明了準確性的邊界。律師會表示,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名錄內容準確,但對於 Law List 中任何錯誤或遺漏,律師會不承擔責任。

這句話有三個直接後果,你在委聘前要自己吸收:

  • 名錄出現,只代表它是查冊工具上的一筆紀錄,不等於律師會認證或推薦這家律師行的服務水平。
  • 名錄出現,也不等於你手上收到的那份聯絡資訊是真實的。冒用他人名義聯絡,正是需要第二個動作去防範的情況。
  • 名錄並非持續同步的即時狀態顯示。地址、電話、聯絡人都可能已經變更而名錄尚未反映,所以官方欄位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,仍須以你直接聯絡所得的答覆為準。

證據缺口:以下事項官方材料沒有寫明

  • 收費水平、收費方式、付款安排:官方材料沒有寫明,不能從名錄推斷。
  • 服務承諾、辦案時限或排期:官方材料沒有寫明。
  • 個別律師或律師行在特定案件類型上的能力、經驗或勝算:名錄不提供,也不作任何排名或推薦。
  • 你的個案是否適用一般程序還是特別程序、需要什麼文件:這取決於你的具體事實和適用法例,必須由你委聘的律師按個案評估,官方查冊頁面不能替代這一步。

換句話說,官方名錄能回答的是「這是不是一間在律師會登記的律師行、聯絡方式對不對」;它不能回答「這間律師行適不適合你這件事」。後者留給你自己與律師面談時判斷。

可以按這個順序做

  1. 打開律師會的 Law Directory。
  2. 用律師行名稱搜尋。
  3. 記下名錄所列的電話號碼。
  4. 用那個號碼致電該律師行。
  5. 說出聯絡人姓名,請對方確認。
  6. 再按執業範疇搜尋一次,確認你要辦的事項在其執業範圍內。
  7. 比對網站與電郵網域是否與名錄一致。
  8. 任一項對不上,先問清楚再簽任何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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