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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事務類型揀律師行,委聘前先核驗執業資格

香港法律援助與私人委聘,先查哪些條件

要查的條件有三組:你的案件是否落在法援署的範圍內、你能否通過經濟審查與案情審查、以及你的申請應該走哪個渠道。私人委聘的門檻則完全不同——法援署明確說明部門不向公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。

法援署代理涵蓋哪些範圍

法援署由事務律師提供法律代理,必要時由大律師參與,涵蓋民事及刑事程序。列明的包括區域法院、原訟法庭、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的民事程序,以及區域法院之外的裁判法院提堂程序。

一般法援計劃(Ordinary Legal Aid Scheme)覆蓋區域法院、原訟法庭、上訴法庭、終審法院的民事程序、若干死因研讯,以及精神健康复核庭申请。案件类型包括家事、交通意外赔偿、业主租客纠纷、工业意外赔偿、雇员补偿、移民事项、违反合约、专业疏忽、海员工资申索等。2012年11月30日起,一般法援計劃并扩展至涉及欺诈、误述或欺骗的证券、货币期货或其他期货合约衍生工具的金钱申索。

任何涉及上述法庭程序的人士都可申请,不以是否居于香港为条件;但获批仍须符合财务资格与案情两方面的法定准则。

means 与 merits 是两道独立门槛

申請當日會進行經濟審查(means test)。部門也可能要求你就案情作詳細陳述,以判斷案情是否值得進行或抗辯。過程中,部門有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取得資料;待所有相關資料齊備後,處理申請的律師才會決定是否批出法律援助。

因此兩項審查不是同一件事:一項看經濟狀況,一項看案件本身。是否获批不能事前假設。

民事申请的渠道:亲身抑或 LAESP

无论亲身抑或网上,申請前都要先提供關於你經濟狀況及所涉案件的充分資料。

亲身渠道。 到下列办事处索取指定表格及个案问卷:

  • 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政府 Offices25楼(近金钟港铁站)
  • 九龙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 Offices 地铺(旺角东港铁站旁)

填妥后可邮寄或亲身交回。

网上渠道。 18岁或以上、非紧急个案,可先经法律援助电子服务门户(LAESP)提交预申请资料作为第一步。经答问基本问题后下载「Legal Aid Pre-application Information Form」,填妥并在线转交法援署。部门会透过 LAESP确认收件并发出交易参考编号;资料核实妥当后,你会获安排预约正式申请。

注意这一步是预申请资料,不是已提出正式申请。

紧急个案的例外分流

如果案件紧急,必须亲身前往上述办事处,并明确告知職員案件紧急。部门会优先处理,让你能尽早提出申请。紧急个案的预申请信息不能只靠 LAESP 处理。

费用:申请费一般不收,补充法援是例外

除补充法援计划(Supplementary Legal Aid Scheme)下的申请外,无需缴纳申请费。个案最终是否获批,仍取决于上述法定准则。

私人委聘的差异法援署不向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因此一旦不申请法援,路径就是直接聘请律师。大律师方面,香港大律师公会指出,除少数获认可的情况外,香港法律服务的使用者不能直接委聘大律师,须先聘请事务律师,再由事务律师代为委聘大律师——这是转介制度,不是绝对禁令。公会同时说明,香港大律师在各法院的出庭权不设层级限制,而事务律师须通过高级出庭权考核,方可在原讼法庭、上诉法庭及终审法庭代表当事人。

一份实际顺序

  1. 确认你的案件属于哪一类程序。
  2. 查对该程序是否在法援范围内。
  3. 准备经济状况资料与案件资料。
  4. 判断案件是否紧急。
  5. 非紧急且年满18岁,用 LAESP 提交预申请资料。
  6. 紧急个案,直接到办事处说明紧急情况。
  7. 收到预约后,亲自出席正式申请与经济审查。
  8. 若不打算申请法援,直接联系事务律师处理,由其按需要转聘大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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